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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檔案法規定,應用檔案應注意下列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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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閱覽或抄錄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如有發生下款所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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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者, 各機關應停止其閱覽或抄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 |||||||
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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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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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方式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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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收費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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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室使用注意事項: | ||||||
| 用及查詢檔案皆以電腦查閱方式辦理。申請人如須複印資料,本所以列印方式提供,不配 | |||||||
| 置影印機。 | |||||||
| 對1服務方式辦理,除筆記本外,個人物品及背包應放置於置物櫃。 | |||||||
| 者,本所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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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線: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臺中市40352西區東興路3段246號 | ||||||
| 詳本所簡介/交通指南 |
發布科室:第四課 瀏覽人數:1622人 更新日期: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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