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土地分割需要檢附哪些文件?費用如何計收?

一、需檢附文件如下:
(一)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土地所有權狀。
(三)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全部共有人)。
(四)分割位置圖說。
(五)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或使用執照及竣工圖平面圖正、影本(分割建築基地法定空地時檢附)。
(六)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建築主管機關或鄉鎮公所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無套繪證明。
(七)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依法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證明文件(法院判決確定者檢附。但法院判決不得上訴或經最高法院判決者免附判決確定證明書)。
二、土地分割規費為「基本費」加上「施測費」(詳附件:土地複丈費之收費基準表),其中施測費以分割線段為單位,每單位500元;另外,如需申請確定分割界址點,每界址點加繳200元(詳附件:土地分割)。

瀏覽人數:12599人 更新日期: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