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規費退還作業程序
【特色】 1.一般退費:申請人或代理人可自行選擇以親自領取或郵寄到家等方式申辦退費,收到函復公文時,一併收到退還之規費支票。 2.現金退費:民眾申請5,000元以下退費,僅需赴所洽公一次,即可完成程序,減少等待時間。 【效益】可節省無法親自領取者之交通往返時間及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