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土地登記申請書?應附何資料?如何計費?

如何申請土地登記申請書?應附何資料?如何計費?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規定: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者,以下列之一者為限:
1.原申請案之申請人、代理人。
2.登記名義人。
3.與原申請案有利害關係之人,並提出證明文件者。
應附合資格並填寫申請書至本所一樓申請,土地登記申請書以張計費,一張10元。
 

瀏覽人數:1963人 更新日期: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