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分割、合併

▉建物分割、合併


服務對象
▌所有權人


處理期限
▌15天


檢附文件
▌
1.
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同意書
5.協議書
6.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
7.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書
8.門牌增編證明
9.分割位置圖說
10.委託書
11.身分證明文件


規
        費▌
土地複丈規費試算服務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

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