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登記

買賣登記

申辦流程

檢附文件

第一站 

賣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

Ø   請領印鑑證明

1.賣方身分證及印鑑章。

2.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印鑑證明申請書

ø賣方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由審查人員核對身份並簽名者免附

第二站

地方稅務局

Ø   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

Ø   查欠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建物契稅申報書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登記謄本影本。

3.買賣雙方之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買賣移轉契約書(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

5.買賣雙方印章。

 

第三站

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Ø   申辦產權移轉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買賣契約書正、副本各1正本應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印花稅票可向郵局或地方稅務局購買)

3.賣方(義務人)印鑑證明1份。

4.買賣雙方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1份。(申請人送件時需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核對身分)

5.土地增值稅單、建物契稅單完()稅證明。

6.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7.買賣雙方印章。

規費

登記費:土地部分依(土地面積*權利範圍*申報地價)之千分之一計徵,建物部分依契稅繳款書核定契價之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80元(登記規費試算)

處理期限5

書表下載請至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102103

瀏覽人數:3273人 更新日期: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