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登記

拍賣登記

申辦流程

檢附文件

第一站 

地方稅務局

申報契稅、查欠工程受益費

1.契稅申報書12份。(未取得建物則無須申報)

2.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4.建物登記謄本(具公設)。

5.工程受益費查欠作業(針對土地)。

第二站 

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產權移轉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可免附)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申請人送件時需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核對身分)

4.契稅繳(免)稅證明文件。

5.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規費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權利移轉證明書上之日期當期申報地價為準,但經當事人舉證拍定日非權利移轉證明書上之日期者,以拍定日當期申報地價為準。其拍定價額低於申報地價者,以拍定價額為準,經法院拍定之建物依其向稅捐單位申報之契稅價計徵登記費,書狀費每張80元(登記規費試算)

處理期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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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102103

瀏覽人數:1333人 更新日期: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