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併

土地合併


服務對象
所有權人


處理期限
8小時


檢附文件

1.
土地複丈申請書
2.土地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所有權人身分證明
4.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書
5.土地所有權狀
6.協議書
7.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
8.他項權利人同意書
9.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書
10.合併後涉及建物基地號變更者,須檢附基地號變更登記申請書


規   
       免費

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221

瀏覽人數:1453人 更新日期: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