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分割、合併
▉ 建物分割、合併
服務對象▌所有權人
處理期限▌15天
檢附文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同意書
5.協議書
6.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
7.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書
8.門牌增編證明
9.分割位置圖說
10.委託書
11.身分證明文件
規 費▌土地複丈規費試算服務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
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221
瀏覽人數:1483人 更新日期: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