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分割、合併

建物分割、合併


服務對象
所有權人


處理期限
15


檢附文件

1.
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同意書
5.協議書
6.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
7.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書
8.門牌增編證明
9.分割位置圖說
10.委託書
11.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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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專線04-23276841分機221
 

瀏覽人數:1483人 更新日期:2023/05/11